close

 

e化法律諮詢網.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0800-818-070

 

夫妻鬧離婚 女兒報警遭父掌摑怒提告

 

李姓男子今年3月2日下午,在北市住處與妻子鬧離婚,雙方爆發爭執,當時沒在家的李男女兒(17歲)得知父母吵得不可開交,趕緊打電話報警,並帶2名警員趕回家,李男竟怒火中燒,質問女兒:「妳幹嘛!」卻遭女兒回嗆:「做錯事的是你!」李男老羞成怒,當眾賞女兒一巴掌,女兒驗傷後怒控父親家暴傷害。法律諮詢免費

台北地檢署開庭時,李男辯稱:「我是在管教她!」檢察官認為,李男女兒雖對他言語不敬,《民法》也規定父母可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,但李男出手毆打女兒,並非必要手段,認定李男當眾掌摑女兒,已逾越合理管教範圍,今依家暴傷害罪將李男起訴。 法律諮詢

來源:蘋果日報 (賴又嘉/台北報導) 日期:2014-06-10 11:08:59法律諮詢網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yoj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