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化法律諮詢網.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0800-818-070
「前夫曾家暴」 親權判給女方
屏東一對夫妻因離婚爭奪親權,前夫說前妻在聲色場所上班,常喝得爛醉無法帶小孩上學;但前妻稱前夫有暴力傾向,還曾帶兩個孩子燒炭自殺;法官調查後,將親權判給母親。法律諮詢網
法官仔細調查小孩上課紀錄,發現兩人的孩子僅有幾次病假,且小孩到庭時表示,「爸爸會打我的腳,還用繩子勒過我的脖子,我很害怕。」法官最後採信女方「男方曾帶孩子自殺」的指控,將監護權判給女方。
來源:聯合新聞網 【聯合報╱記者林巧璉/屏東報導】 日期:2014-06-04 12:20:56法律諮詢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